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经企业申报,我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一、审核情况本次申报补助企业1家,企业名称: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申报内容:下洋镇运输服务站改造建设,具体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7015086附件:永春县运输站场省级补贴资金项目汇总表永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