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条件2024年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销售重点支持类产品的限上商贸企业,以及签约20家(含)以上重点支持类产品、且年零售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电商平台企业,四、实施程序(一)市商务局组织下发《申报通知》,(二)由项目所在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五)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申报项目符合《申报通知》支持方向,已获得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再重新申报,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市商务局负责,二、奖励条件2024年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销售重点支持类产品的限上商贸企业,以及签约20家(含)以上重点支持类产品、且年零售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电商平台企业,四、实施程序(一)市商务局组织下发《申报通知》,(二)由项目所在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五)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申报项目符合《申报通知》支持方向,已获得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再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