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20〕1号)、《南通市海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运行方案》(海政办发〔2022〕51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3]20号、通财农指[2023]33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3〕40号、通财农指〔2023〕79号)和《关于南通市海门区2022-2024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等18个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4〕20号)文件精神,经核定,2022年度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98.62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2.3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3.738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62.5199万元(详见附件),现将2022年度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7日前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1548室反应,联系电话:0513-69819822,附件:2022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户财政补助汇总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1日2022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户财政补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