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支持省级创新平台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的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五、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对完成省级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资助10万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七、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十、支持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十一、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二、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十三、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十四、培养激励科技创新人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十五、支持省级高新区创建,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六、支持县(市)、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