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二)申报人自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之日起即为法人或股东,(七)自申报之日起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四、申报评审程序(一)项目申报(1月5日至3月15日),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4月5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初审推荐汇总表》会同财政部门盖章,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确定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