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2024年度沂水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为助力旅游地接市场的发展,第一条奖励对象本办法主要针对组织市内外游客来沂水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中小学生研学,对组织省内市外自驾车、汽车大巴团队来沂水旅游的旅行社或相关组织实行奖励,一次性组织省内市外同一客源城市10辆车30人(含30人)以上自驾车团队,对组织省外自驾车、汽车大巴、火车(高铁)、飞机团队来沂水旅游的旅行社或相关组织实行奖励,一次性组织省外同一客源城市8辆车20人(含20人)以上自驾车团队,一次性从省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不少于30人(含30人),一次性从省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不少于30人(含30人),一次性组织省内中小学生研学团队200人以上(含200人),第三条申请条件申请奖励的旅游团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省内市外和省外旅游团队至少游览县内3个及以上收费A级旅游景区,申请中小学研学团队奖励由具有研学资质的组织机构负责申报,(二)申请奖励的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研学机构等相关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奖励的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研学机构等相关组织)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2.《沂水县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沂水县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见附件1、附件2),第五条奖励审核及兑付(一)由负责接待的地接社(自驾车协会、研学机构等相关组织)按奖励申报规定向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39-2227856附件:1.沂水县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2.沂水县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3.景区名单4.研学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