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一)新纳统软件企业营收奖励1.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在2023年,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二)规上软件企业增收奖励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22年无基数的营业收入按0计算,列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厦门市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所公布名单的企业,(三)收入首超奖励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度全市规上软件业平均增速,在2023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二、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一)新纳统软件企业营收奖励1.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在2023年,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二)规上软件企业增收奖励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22年无基数的营业收入按0计算,列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厦门市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所公布名单的企业,(三)收入首超奖励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度全市规上软件业平均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