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单位(地方):《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已经四川省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3年12月18日起),二、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实践为导向,进一步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改进人才分类评价方式、合理使用人才评价结果,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要结合产业和科技发展优势特色,围绕科技改革发展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开展试点,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统筹推进试点任务落实,三、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跟踪推进和验收评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月18日附件: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方案.pdf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