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启动我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及人数选拔范围:在我省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机构等从事会计财务工作或在各院校从事会计教学及学术研究的人员,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2.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法定机构等从事会计财务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从事财务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工作3年以上,(2)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且从事财务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工作2年以上,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件),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培养周期为两年(2024-2025年),入选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会计人员,由省财政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养,由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证书》,五、培养费用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等费用由省财政统筹安排,附件: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2:各市县财政局复审地址和咨询电话情况表海南省财政厅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