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2〕37号),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本次收到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共计1家,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0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988669,3509010攀枝花市东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序号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招用人员姓名人员类别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韩月毕业年度高校大学生吉利学院510824********30412023.6.141000合计1人1000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01月31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