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废气(1)大气环境影响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两部分,①有组织废气精馏装置抽真空废气、均四甲苯及工业萘装置出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深冷+RCO”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60mg/m3、3.0kg/h),导热油炉燃气废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燃气锅炉“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SO2、NOx、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m3、100mg/m3、10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故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满足标准限值,3、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6、土壤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链接:http://sdhdkjjt.aly51.qzkey.com/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