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补贴标准: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执行期限: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申请条件: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2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含国内各类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人社部门实体调查图片和公示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在校生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初审公示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咨询电话: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和金融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