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4号)文件精神,我局印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对福安水牛养殖现状进行调查的通知》(安农函〔2023〕2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我市现有水牛存栏情况进行排查,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摸查结果以及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2023年福安水牛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24〕5号)文件,现拟下达20万保种经费(明细见附件),下达种群培育经费给存栏9头以上的22户养殖户345头福安水牛用于补助养殖户冬季补料、种草养牛等,由养殖户自行支配使用,下达基础设施建设经费6万元给溪潭镇西隐村郭异祥用于牛舍建设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补助,我局组织专家验收组对《2023年福安水牛保护与利用项目(牛舍建设)》进行了验收,现已验收通过,现对该验收结果及20万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公示对象不满足公布的选项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5日监督电话:0593-6382667附件:1.2023年福安水牛保护与利用项目经费使用明细2.2023年福安水牛保护与利用项目(牛舍建设)验收单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