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青山泉镇姚庄村二组范围内,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青山泉镇姚庄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2.8392公顷(42.588亩),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贾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jw.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青山泉镇和姚庄村、姚庄村二组范围内进行公告,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4年2月29日)提出,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贾汪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30日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