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辽宁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辽交发展〔2022〕130号)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批复的创建实施方案推进创建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高效推进,全面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创建工作成效,要结合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氛围,于每季度5日前将创建县(区)前一季度工作进度情况和本季度主要工作安排上报省厅,应当及时报备,相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于1月26日前,联系人:米宸(省道路运政执法服务中心)电话:024-83210357,传真:024-83210375邮箱:83210375@163.com,附件: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联络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1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