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15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调整了《巴彦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依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馈,联系单位:巴彦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姜丽范联系电话:0451-57523468地址:巴彦县巴彦镇元宝街石桥路1号附件:巴彦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评估调整方案巴彦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