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自治区统筹部分)的通知》(桂整合〔2021〕32号)及《马山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拟实施6个项目,详见附表,现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注真实姓名书面向马山县农业农村局如实反映,举报电话:68221096999316附件名称马山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公示).xlsx操作马山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