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政发〔202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苍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苍政发〔2019〕19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苍南县县长质量奖和县质量管理创新奖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23〕10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苍南仪表集团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新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科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苍南县县长质量奖企业,授予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23年度苍南县质量管理创新奖企业,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不断探索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全县广大企业要向获奖企业学习,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激发创新活力,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附件:2023年度苍南县县长质量奖和苍南县质量管理创新奖获奖企业名单.wps苍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