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一)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万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后,(二)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后均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同一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被征地农民认定时已达到或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从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统一按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参保时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12%×缴费补贴的月数,(一)被征地农民应在认定被征地农民身份后一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二)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缴费补贴可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对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的政府补贴不另行折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十一、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未参保缴费的相应扣减政府缴费补贴年限,(三)被征地农民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不享受缴费补贴,用人单位缴费月数与被征地农民政府缴费补贴月数之和最多不得超过18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