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用对象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对以上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为300万元,对以上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三、受理机构市级、县(市、区)级创业贷款担保机构、授权的基层人社机构负责受理,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与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5.反担保相关材料,线下申请:申请人到各地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贷款资料,受理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核查申请人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调查人员对申请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七、办理时限个人、合伙、组织创业受理至公示环节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后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