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垣曲县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垣曲县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特制定《垣曲县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奖励办法》,第二条奖励的对象为在我县境内依法从事电子商务运营的企业及个体,并进行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及个体,4.年网络销售营业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4.对年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5.对年网络销售额达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年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达100笔或进出口金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三)对销售我县农特优产品的电商企业及个体的奖励1.对年网络销售额达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2.对年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200万元的,3.对年网络销售额达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第五条本办法由县工科局(垣曲县皋陶乡村e镇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第六条本办法由县工科局(垣曲县皋陶乡村e镇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文件: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垣曲县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pdf相关文件【图解】垣曲县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