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政府2024年1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锦屏县行政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将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单元格,但应符合所在三级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要求,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须提交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时须提交经营场所主管部门开具允许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材料,(十)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不受所在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和间距标准限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办理歇业后申请或者直接变更到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设置零售点的情形,由锦屏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具体经营地址,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中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在实地勘验测量时按照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勘验测量标准进行实地勘验测量(附件3),附件:1.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表3.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勘验测量标准附件1: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xlsx附件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表.docx附件3:锦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勘验测量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