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建立龙圩区"阳光助残基地"项目一个,通过基地帮扶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基地应具备条件(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基地奖励补贴资金的1.5倍,(二)在经营范围内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生产项目,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或实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二、基地帮扶残疾人方式(二选一)基地可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发展生产,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不少于112人),三、基地帮扶残疾人内容(一)提供培训服务,基地应对受帮扶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每次不少于1天(二)提供就业或生产服务,基地与残疾人签订不少于1年的帮扶协议,对基地残疾人提供结对帮扶服务,结合基地项目实际和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基地获得的奖励补助资金,用于培训残疾人的费用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10%:用于发放给残疾人的工资性收入或发放给残疾人生产物资的费用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70%;其余不超过20%的补助资金用于为残疾人提供跟踪服务和基地管理费用,地址:龙圩区龙圩镇龙华街大巷5号(旧龙圩镇卫生院)龙圩区残疾人联合会(二楼201室)邮箱:lxqclk@126.com联系人:苏玲明联系电话:0774-2727765附件1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参照样本)行政属地:市区申报单位全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主营业务场地面积联系电话联系人申请类型□安置就业□辐射带动□综合申请奖补资金元申请奖补年度年计划扶持项目简述(应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