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局牵头组织住建、生态、农业、水利部门对第一批“无废景区”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评定,认为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等11个景区达到“无废景区”的创建标准,拟评定为“无废景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社会各界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392420815@qq.com或电话0831-8234755反映情况,附件:第一批“无废景区”名单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1月24日第一批“无废景区”名单1.蜀南竹海景区2.兴文石海景区3.李庄古镇景区4.流杯池公园景区5.横江古镇景区6.七洞沟景区7.大雁岭景区8.龙茶花海景区9.僰人巨石阵景区10.金喜来景区11.长江竹岛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