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申报要求如下:贴息对象:全县范围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贴息范围:建设主体开展的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山西省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粮食烘干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但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已享受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政策、乡村振兴周转金政策、农业信贷担保贴息政策的建设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该贴息政策,贴息额度:对贴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项目,在2023年所支付的贷款利息予以补贴,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奖补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贴息标准:建设主体当年累计获得各级财政的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总和折算成贴息比例后,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当年1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65%)或者所付利息的100%,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LPR的70%且折成利率不得超过2%,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由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在2024年1月31日前向昔阳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办银行按照独立调查、自主审批、自担风险、执行优化利率的原则放款并配合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贷款合同、付息凭证、贷款用途等),联系电话:0354--4326317昔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