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健康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对地方金融的定位、发展、管理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原有的一些政策文件部分条款已不再适应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需要,尤其是《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对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新要求,应建立必要的过渡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落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引》适度的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拓宽融资渠道、调增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等,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二、主要内容《指引》主要内容分为五章共四十八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违规处理、附则五个方面的内容,对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