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辖区内相关企业:根据《东莞市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东莞市支持食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东莞市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在产业集群核心区设立技术改造项目,对投资100-500万元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购置设备额不超过10%给予补充资助,(二)在虎门镇、大朗镇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纺织服装企业(统计代码17、18),二、资助方式与标准食品饮料产业集群核心区(麻涌镇、茶山镇、道滘镇)设立技术改造项目,对投资100-500万元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购置设备额不超过10%给予补充资助,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核心区(虎门镇、大朗镇)设立技术改造项目,对投资100-500万元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购置设备额不超过10%给予补充资助,项目在“企莞家”平台通过形式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四、纪律声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附件:2024年纺织服装、食品饮料产业集群核心区技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关于开展2024年纺织服装、食品饮料产业集群核心区技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