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行为,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甘肃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张掖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1月28日前,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政府统办二号楼302室,邮政编码734500,联系人:马云联系电话:17709361093附件:《民乐县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附件:民乐县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