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精神,今年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可享受2023年度稳岗返还补贴,经单位网厅确认,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确定湖南志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08家为2023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联系电话:0731-84091326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4023128附件:长沙县2023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第四批)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