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城东街道牌坊社区,二、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21.4862公顷,三、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教育用地建设行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补偿标准为78万元/公顷,3、社会保障费用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3号)文件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各区政府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用地批准后将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城东街道及平东街道牌办理土地补偿登记,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告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