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附件2),(二)绿色设计产品拟推荐的绿色设计产品应有相关标准,推荐条件:1.拟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工业园区,(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参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五)第三方评价机构相关要求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5.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确定拟推荐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已被评为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七)其他事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二、前八批绿色制造名单填报动态管理表请各地工信部门组织已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共八批)填报2024年度动态管理表(登录管理平台),于2024年4月5日前将动态管理意见(一式两份)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孙志民王占昍电话:0371-65509953邮箱:hngxtjn@163.com附件:1.___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