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项目申报主体(项目业主或投资运营主体)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投入资金的3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分别给予企业每个品牌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新建项目最高20万元、改建项目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第六章鼓励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十八条支持高等级旅游品牌发展,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并正常报送数据1年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含个体户)给予以下奖励:1.对月度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首次年度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额(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在10%以上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服务业企业(含个体户)按以下情形给予奖励:1.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根据企业的综合贡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的商贸企业、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