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在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系人:卢恩国,联系电话:0577-88960773,电子邮箱:353386735@qq.com,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717室,附件:1、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起草说明.docx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