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2024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水利建设与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市县财政、水利部门根据本办法全面负责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任务申报、分解下达、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二、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利重大专项行动、重大水利项目、一般水利项目和水利管理任务等,三、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一)市县为重大、一般水利项目、水利管理任务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水利管理任务按上年度工作业绩实行绩效补助,绩效补助资金的分配执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管理任务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2〕10号)相关规定,(四)省水利厅负责水利管理任务绩效考评事项的组织实施,依据对市县的绩效考评结果提出绩效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报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根据年度专项资金规模、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核定投资(资本金)和绩效考评情况等,会同省水利厅确定重大水利项目、一般水利项目和水利管理任务年度预算资金,市县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储备、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省水利厅加强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市县财政、水利部门组织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doc《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