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8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2﹞91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樟政办规﹝2023﹞5号)《关于优化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流程的通知》(樟农﹝2023﹞251号)文件精神,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具体如下: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财政补贴金额共计125650.56元,其中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为107530.56元、担保费金额为18120元(详见附表),保险金额为0元,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1月29日监督电话:0591-24832127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附件: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担保费和保险费补贴资金汇总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