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否则记入科研诚信档案,3.当年取得国家药品颁布件,或国家和地方标准,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植物品种审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或论文、专著等,二、登记流程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核实后报回《县(区)科技成果登记名单》,由市科技局统一下发成果完成人(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至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后提交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提交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回市科技局,三、登记材料见附件四、注意事项请成果完成人(单位)在线登记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产生的科技成果,并于1月29日完成网络与书面材料的提交,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月29日将《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成果登记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回市科技局,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耀杰联系电话:6699012地址:阳泉市科技大厦1304室附件:1.《县(区)科技成果登记名单》2.《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阳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