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加强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现就做好2024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入库培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一)牵头单位条件1.牵头单位须是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有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省、市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行业协会、创新平台等,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较完善的支撑能力,具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二)创新中心条件1.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一项以上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关键技术,3.有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机制、创新激励机制、成员单位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长效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应包含相关行业领域内若干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公共平台等主体,二、入库管理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应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建设、运行,重点探索、研究、攻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运行满一年的创新中心和创新中心培育单位每年底向市工信局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上一年度入库的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如未获得认定,三、申报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请有意向申报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填写《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1)、《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汇总表》(附件2),四、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电话:2896770邮箱:xmgxjcxc@xm.gov.cn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附件:1.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2.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