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资质审查专家,对受理的建筑业装修装饰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联系电话:0379-63601281(申诉表请到建筑管理科邮箱jwjgk63601281@163.com密码Jgk63601281自行下载)(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组0379-3934350)附件1:2024年第一批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附件2:2024年第一批建筑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