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信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五、开展供应链产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六、落实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区和管理区)八、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各县区和管理区)十一、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和管理区)十二、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财政局)十三、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四、保护中小企业权益,(责任单位: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信阳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