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丹东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2022年以来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库,且未获得财政支持的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开展的项目予以支持,经农场主、理事长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专家评审,拟推荐东港市北井子镇广涛等5家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建设项目,现将此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5-7104635附件:申报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汇总表东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