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第二条旅游业标准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是三亚市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三)负责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的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四)协调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旅游行业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报地方标准工作;(五)开展旅游业国际先进标准推广,应当组织制定相关市地方标准,第十一条鼓励旅游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旅游业团体标准,鼓励旅游及相关企业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由申请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查,由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编写标准项目建议,(五)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相关市地方标准,第十七条地方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国家标准(GB/T1.1-2020)相关要求,第十九条旅游及相关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名称和编号,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执行标准的技术要求,第二十条企业未按照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提供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