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度“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4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2.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分配情况表(恩平市)恩平市财政局2024年1月5日附件:1.恩财建〔2024〕2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