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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应县2023年度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应县人民政府 | 2024-01-18
各奶牛养殖主体、草畜配套企业:为加快推进奶业振兴,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的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和《朔州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的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朔牧计财发〔2023〕6号)等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经市、县草牧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后,联系人:徐永联系电话:13934963533附件:2023年度应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区推进项目申报指南应县草牧业发展中心2024年1月15日附件:2023年度应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指南一、扶持对象县域内新建(扩建)或现有已备案的规模奶牛养殖主体、草畜配套和发展奶农养加一体化乳制品加工试点企业,二、申报条件(一)开展现代智慧牛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奶牛专业合作社(存栏100-3000头),申报主体切实组织项目实施,(二)草畜配套项目申报主体需服务于当地奶牛养殖的饲草料加工企业,(三)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申报主体需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三、补助内容和标准(一)补助内容1、现代化智慧牛场:主要支持建设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2、草畜配套:主要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3、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主要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项目实施单位使用中央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总投资的50%,项目申报要与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申报实施内容若以前享受过中央、省、市补助资金,五、项目申报所需材料(一)项目申请报告(二)项目单体实施方案(三)项目规划设计平面图(四)项目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规模养殖场土地备案表、《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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