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绿化设计审批建设单位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一并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及相关设计文件报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对建设项目绿地面积、绿地率指标、植物配置、苗木规格等进行审查,四、绿地面积计算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绿地、建筑物周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5.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和城市道路绿线范围内的绿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规划部门批准的详规中明确为建设项目绿地的除外),建设项目内部道路绿化计入配套绿地面积,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10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8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6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3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30%计入配套绿地面积,五、绿化施工管理1.建设单位应在绿化开工前到绿化主管部门办理绿化开工审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施工的跟踪督查,六、绿化工程验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质量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七、绿化养护管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前要确定养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