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改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乐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2.建设单位:峨眉山市交通建设和运输中心,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境内,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1.326公里,本项目桥梁共计254.73米/4座,其中新建大桥113.73米/1座,6.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建设是符合“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2)项目建设是符合乐山市及峨眉山市“十四五”交通规划的需要,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及发展的影响,(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风险调查的公众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得到反映,供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四、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峨眉山市交通建设和运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