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次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三)对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首台(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四)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依托工程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申报不同批(次)首台(套)示范,二、申报程序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参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及申请材料承诺书(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