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吉安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等11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1月16日到2024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请予监督,电话:0796-8243360、8222069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月16日企业名称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领取失业金人数裁员率对应年度实际缴费(元)补贴比例返还金额(元)吉安市房地产信息中心270016393.5660%9836.14江西鲁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00282.2460%169.34吉安仁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987.8460%592.7吉安邦德教育培训中心10048660%291.6吉安市井冈红社工服务中心200282.2860%169.37江西豫章(吉安)律师事务所10035.2860%21.17江西吉商投资有限公司6002477.7460%1486.64吉安市爱美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105.8460%63.5江西华盛投资有限公司3001270.0860%762.05吉安市庐陵广告电脑设计制作有限责任公司500176.460%105.84吉安市五安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6002540.1660%1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