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珠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改革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将营商环境改革作为单位一把手亲自抓的“头号改革工程”,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附件:珠海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改革方案(2024-2026年)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9日附件:珠海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改革方案(2024-2026年).wps附件1-1:珠海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改革方案任务清单(2024年).et相关链接:《珠海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改革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相关链接:一图读懂《珠海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改革方案(2024-2026年)》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