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22万元,个体创业项目带动就业3人(含)以下或月营业额2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在现执行补贴政策基础上,对个人承担的LPR-150BP以下部分由县财政给予50%的贴息,带动就业4人(含)以上或月营业额2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在现执行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个人承担的LPR-150BP以下部分由县财政给予100%的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二、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三、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经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将贷款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个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