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根据《潮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潮府〔2023〕14号)工作要求,我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我局拟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4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编制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年1月16日附件:。